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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行为是指违反国家专营、专卖制度或市场准入规定 广州律师

2025-09-30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9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 |333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非法经营行为是指违反国家专营、专卖制度或市场准入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经营需同时满足“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三个核心条件,既包括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如烟草、食盐),也包括擅自开展需审批的经营活动(如跨境电商、金融业务)。实践中,不少经营者因不了解行业准入规则,误将“非法经营”当作“自主创业”,最终面临刑事处罚或高额罚款,因此需明确非法经营的法律边界与后果,避免踩入法律红线。

首先,需准确把握非法经营的法定构成要件,这是区分“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关键,缺一不可:

违反国家规定:这是非法经营的前提,指行为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不包括地方性法规、规章。实践中,“国家规定”主要体现为“专营、专卖制度”或“行政许可制度”——即特定行业或商品的经营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如许可证、资质证书),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即属于“违反国家规定”。例如,经营烟草需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需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上述许可开展经营,即符合“违反国家规定”要件。

扰乱市场秩序:指行为破坏了国家对特定行业的监管秩序或市场竞争秩序,导致市场混乱、公平竞争受影响,或损害消费者、合法经营者权益。例如,未经许可倒卖进口香烟,不仅规避了国家烟草税收监管,还冲击了合法烟草零售市场,导致正规商家销量下滑,即属于“扰乱市场秩序”;又如,未经许可开展网络支付业务,绕开国家金融监管,可能引发资金安全风险,破坏金融市场秩序。

情节严重:非法经营需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未达“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认定通常结合“经营数额”“违法所得”“社会影响”等因素,不同违法领域的标准不同。例如,非法经营烟草制品,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非法经营外汇,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

例如,某个体户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非法渠道购入香烟并销售,累计经营数额达8万元,违法所得3万元,其行为同时满足“违反国家规定(无烟草许可)、扰乱市场秩序(冲击正规烟草市场)、情节严重(经营数额超5万元)”,构成非法经营罪。

其次,需明确非法经营的常见违法领域,这些领域因涉及国家严格监管,是非法经营案件的高发区,经营者需重点警惕:

(一)专营专卖物品领域:需取得特定许可方可经营

烟草及烟草制品:根据《烟草专卖法》,国家对烟草实行专卖管理,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需取得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未经许可销售香烟、雪茄烟等,均属于非法经营。实践中,常见的违法形式包括:无许可销售香烟、销售非法进口香烟(如“免税烟”“境外香烟”)、超许可范围经营(如许可证仅限本地销售,却跨省倒卖)。

食盐:根据《食盐专营办法》,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食盐的生产、批发、零售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开展,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盐批发或零售,或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盐(如工业用盐冒充食用盐),均可能构成非法经营。例如,某商家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从私人作坊购入工业盐,冒充食用盐销售,即属于非法经营。

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经营危险化学品(如汽油、柴油、爆炸品、剧毒化学品)需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尤其需注意,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属于危险化学品,无许可销售即违法,部分经营者误以为“销售柴油无需许可”,实则已触犯法律。

(二)需审批的服务领域:未经许可不得开展特定业务

金融相关业务: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许可,擅自开展金融业务(如放贷、支付结算、保险、证券),属于典型的非法经营。例如:

未经许可从事“地下钱庄”业务,为他人办理跨境汇款、兑换外汇,规避国家外汇管理;

未经许可开展“职业放贷”,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放贷,且年利率超过36%,情节严重的;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为商家或个人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绕开央行监管。

跨境电商与进出口业务:根据《海关法》《对外贸易法》,从事进出口业务需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口特定商品(如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需取得相应的进口许可(如《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医疗器械注册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或销售未取得进口许可的商品,可能构成非法经营。例如,某平台未取得医疗器械进口许可,擅自进口境外医美产品并销售,即属于非法经营。

出版与文化领域:未经许可出版、印刷、发行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或销售非法出版物(如盗版书籍、淫秽物品),可能构成非法经营。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出版单位需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图书,或销售未经审定的进口图书,均属于违法;例如,某书店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盗版教辅资料,累计经营数额达10万元,即构成非法经营罪。

(三)其他特殊领域:法律明确禁止的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药品与医疗服务:未经许可经营药品(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擅自开展医疗服务(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尤其需注意,网络销售处方药需取得相应资质,未取得资质通过朋友圈、电商平台销售处方药,即属于非法经营。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未经电信管理部门许可,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如跨境语音通话、短信服务),或“倒卖”手机号、流量,扰乱电信市场秩序,可能构成非法经营。例如,某团伙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大量手机号,倒卖手机号及配套流量套餐,违法所得达50万元,即构成非法经营罪。

再次,非法经营行为将面临多层次的法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为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经营者需承担相应后果:

(一)行政责任:未达“情节严重”的违法情形

若非法经营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如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未达“情节严重”标准),将面临市场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

没收违法所得:收缴经营者通过非法经营获得的全部利润;

没收违法经营的物品:查封、扣押并没收非法经营的商品(如未许可的香烟、危险化学品);

罚款: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处以违法经营数额1-5倍的罚款;例如,非法经营食盐数额1万元,可能被处以1-5万元罚款;

责令停业:责令经营者停止非法经营活动,限期整改,若拒不整改,可能被吊销相关营业执照(如已取得其他行业许可)。

(二)刑事责任:达到“情节严重”的犯罪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同领域“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不同,以非法经营烟草为例:

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

情节特别严重: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

例如,某经营者未取得烟草许可,非法经营香烟数额30万元,违法所得12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12-60万元罚金,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与涉案香烟。

最后,需提醒经营者规避非法经营风险的核心要点:

事前查资质:进入某一行业前,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官网(如烟草局、应急管理部、药监局)查询该行业是否需要许可,需取得哪些资质,确保“持证经营”;

拒绝“灰色地带”:对“无需许可、高利润”的经营项目保持警惕,如“无许可卖柴油”“地下钱庄代汇款”等,看似“灵活经营”,实则已触犯法律;

及时咨询专业人士:若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存疑,可咨询律师或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法律边界,避免因“不懂法”而违法;

主动整改:若已开展疑似非法经营的业务,需立即停止,主动向主管部门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避免违法情节加重。

总之,非法经营行为的本质是“突破国家市场监管底线”,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会给经营者带来行政或刑事处罚,甚至导致财产损失(如违法所得被没收、缴纳高额罚金)。经营者需树立“合法经营”意识,严格遵守行业准入规则,必要时借助专业法律意见,确保经营活动始终在法律框架内开展,避免陷入违法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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