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具体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起诉: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证据等。
受理: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
调解: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看是否能促使双方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审理: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阶段,双方需到庭陈述观点、举证质证。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6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不得再次起诉,6个月后可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