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主观故意的否定策略
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辩护中,对主观故意的否定是关键突破口。根据法律规定,该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所售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若能推翻这一要件,将有力扭转案件走向。
辩护律师可从进货渠道入手,若行为人能提供正规的进货合同、发票及供应商资质证明,且进货价格符合市场正常范围,可主张其无主观故意。例如,某商户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贸易公司购进商品,该贸易公司提供了品牌授权书,商户基于合理信赖进行销售,即便商品最终被认定为假冒,也难以认定商户主观明知。此外,行为人自身的认知能力和专业水平也是重要考量因素。若其不具备辨别商品真伪的专业知识,且商品外观与正品差异细微,难以通过常人手段识别,也可作为否定主观故意的依据。
司法实践中,曾有案例显示,某个体店主销售的假冒名牌手表,从外包装到表盘细节均与正品高度相似,且供应商声称是原厂尾货,店主在无专业鉴定能力的情况下进货销售。辩护律师通过举证店主的经营规模、进货过程及行业普遍认知,成功否定了其主观故意,最终案件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