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纠纷,这类纠纷在数字时代高发,核心围绕原创作品的权益保护,具体要点如下:
一、常见类型
未经授权使用纠纷:自媒体擅自转载他人原创文章、短视频,影视平台盗播未授权影视剧,商家盗用设计师原创图片用于商品宣传、包装设计。
作品归属争议纠纷:合作创作的作品(如歌曲、文案),合作者对署名顺序、著作权归属产生分歧;员工在职期间创作的作品(如职务作品),与公司就著作权归属发生争议。
侵权赔偿纠纷:侵权方使用原创作品获利,但拒绝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或是侵权行为导致著作权人收益受损,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二、核心争议规则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需登记,但登记证书是维权时的重要权属证据。
他人使用作品需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未经许可的复制、发行、传播等行为,除“合理使用”(如个人学习引用)外,均属侵权。
侵权方需承担停止侵权(如下架作品、删除链接)、销毁侵权制品、赔偿损失等责任,赔偿金额参考著作权人实际损失或侵权方违法所得确定。
三、实务处理方式
优先与侵权方沟通,发送维权通知,要求其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支付报酬/赔偿,留存沟通记录。
协商不成可向著作权行政部门投诉,行政部门可责令侵权方整改、罚款;也可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请快速维权。
调解无效可向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涉及网络侵权的,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法院起诉。
维权需留存作品创作底稿、发表记录、著作权登记证书、侵权作品截图/实物、侵权行为取证公证书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