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泳仪律师网

广州杨泳仪刑事律师,民事律师,经济合同律师

IP属地:广东

杨泳仪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00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3130650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十几人预付20多万元购房款后,8年都拿不到 广州购房纠纷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11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 |58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在预付了20多万元的认购款后,开发商却拖了几年也没有交楼。更让他们崩溃的是,自己认购的小区不仅名称改了,就连开发商也换了,最后自己还被告上了法庭……究竟怎么回事?

开发商易主房价上涨

新老开发商欲解除合同

2011年,东莞清溪的钟先生等10多人,先后预付了20余万元的认购款给开发商某冠公司,认购清溪镇“某湾花园”房屋,并签订《住宅使用权转让协议》。然而几年过去了,开发商却迟迟未交楼。

2017年初,钟先生等人发现,自己认购的小区名称“某湾花园”竟变成了“某湾公馆”,而且开发商也由某冠公司变成了某企业公司。

钟先生等人后来才了解到,是因为某冠公司资金不足,所以将项目的开发权转让给了某业公司。于是,钟先生等人便与某企业公司进行沟通交楼事宜。

经过沟通,某冠公司及某业公司的股东之一某富公司共同与钟先生等人签订了《住宅使用协议书》,并约定因开发主体变更,某富公司愿意承担并履行某冠公司与钟先生等人签订的《住宅使用权转让协议》,由某富公司补足钟先生等人与某业公司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时的房屋差价部分给某业公司,某冠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然而让钟先生等人没有想到的是,在协议书签订没多久之后,他们竟被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某冠公司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法庭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与钟先生等人签订的《住宅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或解除该协议,但未获法院支持。

随后,20197月,某富公司又到清溪法庭起诉,再次请求判令解除协议并退回购房款给钟先生等人。

法庭严把调解审查关

向当事人发出风险预警

201910月,在特邀调解员的努力下,某富公司、某冠公司与钟先生等10多名购房者达成初步调解意向,由两公司分两期退款及补偿差价,每位原购房者可获退回已付款20余万元及补偿差价损失62万元至80万元不等。

随后,清溪法庭进行进一步审查,并结合某冠公司此前的涉案情况及多方调查反馈,法官评估认为,以某富公司、某冠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短期内支付千万元的能力堪忧。

▲调解现场

而如果钟先生等人一旦签署调解协议,就意味着双方协议解除,开发商可不再受此约束而合法地处置现有房产,若其无力按照协议支付款项,钟先生等人将难以获得赔偿。

因此,为更好地维护原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清溪法庭向钟先生等人发出风险预警,向其阐明利弊,提醒其审慎签订调解协议。同时要求某富公司、某冠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履约保障方案,否则将及时对这批案件进行立案,转入诉讼程序。

时隔8年之后

终于一次性领到全部款项

经多次敦促某富公司、某冠公司拿出履约诚意和保障,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并调整调解方案,清溪法庭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根据调解结果,某富公司、某冠公司必须按时将两期调解款项汇入法院指定账号,且所有款项到位后调解协议方才生效,若有任一期未足额支付,则案件将转入立案程序。

20191230日,某富公司、某冠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将930多万元调解款项汇至法院账户。第二天,钟先生等10多名原购房者也到法庭办理领款手续,领取款项。

时隔八年之后,钟先生终于在法院领到了84万余元的退款和赔偿款。他说:“还以为法院调解完就完事了,没想到还为我们考虑得如此周全,让我们一次性就领到了全部款项!”

辛辛苦苦攒钱买房却差点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钱给出去了,房子没拿到手!再次提醒大家:进行买房、买车等大宗交易时,千万要多留点心,如果遇到异常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


相关声明:

1)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2)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文章意见中的任一信息无意且并不构成或替代恰当的法律专业咨询,亦不因此形成当事人-律师委托关系;对完全或部分依赖文章意见的内容而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的任一结果,原作者或本律师/律师事务所均不承担责任。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3130650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064445

  • 昨日访问量

    478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杨泳仪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