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朝勇律师
洪朝勇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0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福建-三明专职律师
13507593050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0:00-23:59

著作权侵权案系列之——原告最终撤回起诉(案件一)

发布者:洪朝勇律师 时间:2021年04月09日 1216人看过 举报

2021-04-09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永安XX公司与被告永安某自选商店永安某调味品公司永安XX晋江某食品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原告永安XX公司2021年3月12日以案件发生变化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永安XX公司申请撤诉,系当事人对自己民事诉讼权利的处分,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永安XX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永安XX公司负担。

洪朝勇律师,中共党员,福建警察学院法学本科,凭着对法律事业的热忱和对律师职业的兴趣,一丝不苟、刻苦钻研,2013年以41...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三明
  • 执业单位:福建如贤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420********5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福建如贤律师事务所
1350420********53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