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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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用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租赁合同,法院判决承担责任

发布者:巩海冬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14日 90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述:20188月,江某挂靠江苏某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某项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江X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与周X签订《挖掘机租赁协议》,后江X拖延给付租金,周X将江X、江苏某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代理思路:代理人接受周X委托提起起诉,1、按《挖掘机租赁协议》租金应当由被挂靠企业江苏某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无论是根据合同向对方,还是表见代理,被挂靠企业江苏某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均应承担责任。

裁判结果:法院采纳了代理人的代理意见,支持了周X的诉讼请求。

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人十多年来一直深耕法律行业,2年法官助理背景,5年公司...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徐州
  • 执业单位:江苏圣典(徐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320********6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