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邱某与妻子裴某于2024年6月至11月期间,通过某直播间销售明知是假冒某运动品牌注册商标的服装,销售金额135万余元,获利19万余元。期间,雇佣张某负责直播,樊某负责快递打包。被告人董某亦从邱某处进货并通过另一直播间销售,金额13万余元。公安机关查扣假冒服装8898件,货值36万余元。案发后,邱某等人归案,其中邱某主动劝说樊某投案。到案后,各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争议焦点】
本案系共同犯罪,邱某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的核心焦点在于如何在重罪指控下为邱某争取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张晓雨律师重点围绕邱某具有的立功、坦白、认罪认罚、退赃及初犯等情节展开辩护。律师指出,邱某主动劝说同案犯投案,构成立功;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且已退清全部赃款,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已得到修复,完全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裁判结果】
某法院经审理认为,邱某等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邱某协助抓捕同案犯构成立功,且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退清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判处邱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19万余元。其他同案犯亦被判处相应刑罚并适用缓刑。扣押在案的假冒商品及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律师价值】
张晓雨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刑事辩护能力。面对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不利局面,张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深入挖掘邱某劝说同案犯投案的立功线索,并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交立功证明。同时,张律师积极指导当事人全额退赃,促成认罪认罚具结。在庭审中,张律师将法定从宽情节与酌定从轻情节有机结合,成功说服法院采纳缓刑量刑建议,最终帮助邱某在重罪指控下获得缓刑判决,实现了辩护效果最大化。
张晓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