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纠纷案件怎样举证,转继承有哪些特点?
一、转继承纠纷案件怎样举证?
转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
1、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继承法律关系的证据
(1)、被转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如:
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公墓证;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死亡公证书;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遗嘱继承的,应提交被转继承人、被继承人遗嘱:
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3)、被继承人、被转继承人、转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
3、遗产的证据
(1)、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2)、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3)、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5)、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二、转继承有哪些特点?
1、转继承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而死亡。
2、接受转继承遗产的人的范围是转继承人的继承人。
3、转继承不仅在法定继承中发生,也可在遗嘱继承中发生。
4、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但又在实际分得遗产之前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即使在继承开始后不久死亡,也不会发生转继承问题。受遗赠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由于不知道其受遗赠,因而尚未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此项权利转归他继承人。
如果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知道自己受遗赠,并从其知道自己受遗赠之日起二个月内,未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时死亡,则其继承人可以取得此项权利。若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后二个月以后死亡而未作接受或放弃遗赠的,则受遗赠人的继承人无权表示接受遗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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