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他只是把银行卡和手机借给了别人,几天后就收到了5000元"报酬"。然而正是这个看似轻松的举动,让他从普通务工青年,一夜之间成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移送检察院起诉。幸运的是,在辩护律师的专业介入下,他的命运发生了逆转——最终等来的,不是铁窗,而是一份"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一次出借银行卡的"致命"选择
L某是一名在建筑工地务工的年轻人。2022年7月,他在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和一部手机提供给他人,用于帮助转移资金,并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元。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银行卡竟成为了电信网络诈骗赃款的转移通道。经查,多名被害人遭遇电信诈骗,其中数笔被诈骗钱款正是转入了他的建设银行卡。短短时间内,L某两张银行卡涉案过卡流水合计高达人民币49万余元。
出借银行卡、帮助转移赃款,这正是典型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俗称"帮信罪")。一旦定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L某而言,等待他的不仅是刑罚,更可能是伴随终身的犯罪记录。
办案经过:从移送起诉到争取不起诉
2022年8月,L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随后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刑事指控,L某委托了宁波覃涛律师为其辩护。
覃涛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会见了L某、全面查阅案卷,准确梳理出本案的辩护方向——本案犯罪金额相对较低、情节轻微,且L某系初犯、偶犯。基于此,律师一方面引导L某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另一方面推动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5000元,用实际行为表明悔过诚意。
办案过程中,宁波刑事律师覃涛反复与检察机关沟通,就案件情节的轻重、当事人的人身危险性等充分发表意见,主张本案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定条件,恳请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案件结果: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L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鉴于L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最终,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L某不起诉。
不起诉,意味着L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留犯罪前科,可以继续正常工作与生活。对于一名正值青年的务工人员而言,这无疑是守护他人生底线的关键结果。
律师作用:把"情节轻微"四个字,变成一张守护人生的决定书
这起案件的圆满办理,充分彰显了刑事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巨大价值。宁波覃涛律师深知,帮信罪案件一旦走到审判阶段,即便从轻处理,也可能留下案底、影响一生。因此,他从审查起诉阶段就主动出击,力争在"程序关口"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局。
通过精准定性案件情节、论证初犯偶犯、促成如实供述与认罪认罚、推动退缴违法所得,覃涛律师一步步把当事人的悔罪表现转化为检察机关认可的"轻微情节",最终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出借银行卡、手机卡帮助他人"跑分""走账"的帮信罪案件高发,很多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误入歧途。一旦涉刑,是否能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不起诉,往往取决于辩护律师的专业判断与不懈努力。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因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等被卷入帮信罪或其他刑事案件,请不要惊慌、更不要独自承受。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越早越能把握住争取不起诉的关键时机。 宁波刑事律师覃涛愿以专业与担当,在法律的框架内,为您的权益和人生全力以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