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临汾王克敏律师接受委托,担任万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的辩护人。本案属于多人共同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当事人系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在煤炭保供运输业务过程中,与国有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通过调换煤炭品类的方式侵吞国有资产,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当事人经历留置、刑事拘留、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公诉机关以贪污罪共犯对当事人提起公诉,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可以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辩护人接受委托之后,多次会见当事人,完整审阅全部案卷材料,梳理共同犯罪分工、涉案金额、获利分配、退赃情况等全部证据,围绕当事人在共同犯罪当中地位作用、坦白悔罪、全额退赃等量刑情节开展辩护工作。庭审当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最终对当事人作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判决,当事人无需收监执行。
办案难点
1.本案属于监察机关办理的涉国有资产共同贪污犯罪,涉案金额巨大,同案多人被判处实刑,本案辩护压力大。
2.当事人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因和国企内部人员勾结,被认定贪污罪共犯,且公诉机关与法院均认定全案人员均为主犯,无法认定从犯地位,辩护空间主要集中量刑及缓刑适用。
3.案件涉及多名被告人,多笔犯罪事实,鉴定金额、赃款处置、多笔退缴款项事实复杂,需要区分厘清。
4.虽然公诉机关给出缓刑量刑建议,但法庭仍需要综合全案多名被告人的处理尺度,判断是否可以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临汾王克敏律师辩护核心思路
一、当事人归案之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法定从轻情节
当事人到案之后,能够完整如实交代全部参与作案的经过、分工、获利情况,配合调查取证,属于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二、当事人全部退缴个人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悔罪态度彻底
在监察调查阶段,当事人就已经将本人全部犯罪获利全额退缴,挽回国有财产损失;审判阶段主动预缴罚金,以实际行为体现真诚悔罪,降低案件社会危害性,属于重要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三、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应当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当事人认可指控犯罪事实与罪名,自愿签署认罪认罚相关文书,真诚认罪悔罪,按照认罪认罚制度规定,应当对其从宽处理。
四、综合全案情节,对当事人适用缓刑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虽然本案认定当事人属于共同犯罪主犯,但结合坦白、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多重从轻情节,辩护人向法庭提出,对其宣告缓刑,不会再发生社会危险,请求法庭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案件处理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辩护人王克敏律师全部合理辩护意见,判决万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当事人解除羁押,回归社会,不用在监狱服刑。涉案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发还被害单位。
律师办案感悟|王克敏律师
贪污共同犯罪案件中,很多行为人本身不是公职人员,但因为和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勾结参与侵占国有资产,会按照贪污罪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即便被认定为主犯,辩护人仍然要充分挖掘全部法定、酌定从轻量刑情节。
这类案件,主动、全额退赃退赔,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是争取从轻量刑、适用缓刑非常关键的筹码。律师办理该类职务犯罪案件,要把握监察调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引导当事人积极悔罪,最大化争取对当事人有利的处理结果。
王克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