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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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敏律师代理案例|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纠纷,代理销售方胜诉追回近四百万营销服务费

发布者:王克敏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59人看过 举报

2026-09-21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临汾王克敏律师接受营销服务企业委托,作为该案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房地产全程营销代理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委托方企业与地产开发企业签订项目全程营销代理委托合同及后续补充协议,约定由委托方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全盘策划、房源销售代理服务,双方对佣金计提标准、房屋溢价分成、费用分摊、合同解除条件均作出明确约定。委托方组建销售团队完成大量房源销售工作,但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约定足额结算支付营销佣金及溢价款。双方就佣金计算比例、溢价是否应当支付、业绩认定、广告营销费用分摊、补充协议条款理解产生重大争议,协商未果,委托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判令对方支付佣金、溢价及违约金。

庭审中被告方提出多项抗辩:认为原告存在未完成销售任务、擅自降价、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等违约行为;主张佣金应当按较低比例计算;认为补充协议约定 “佣金和溢价不重复计算”,不应同时给付佣金与溢价;对销售业绩、共同分摊的营销广告费用金额不予认可。经过完整庭审举证质证,法院采纳我方主要代理意见,判决解除案涉合同,判令地产开发企业向我方当事人支付近四百万元营销代理服务费。

办案难点

1.案涉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文多,部分条款存在文义理解争议,尤其是“佣金和溢价部分不重复计算”,被告以此拒绝支付溢价分成,需要从合同整体解释、民法典合同变更规则论证该条款真实含义。

2.佣金计提比例存在争议,合同约定双重条件,需要厘清 “取得预售证”“工程全部封顶” 两个时间节点,以此确定应当适用高比例佣金还是低比例佣金。

3.销售业绩认定复杂,存在全额回款房源、待回款房源、顶账房源、关系户房源多种类型,需要区分不同房源对应的计酬标准。

4.双方对大量广告、暖场活动、推广类共同分摊费用项目、金额各执一词,需要逐项梳理证据,区分合同约定 “双方共同承担”“甲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承担” 的费用边界。

5.被告提出我方存在多项先行违约行为,以此拒付服务费,需要逐一反驳违约抗辩,厘清双方合同义务边界。

临汾王克敏律师代理核心思路

一、案涉委托合同、补充协议合法有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各方权利义务

案涉营销代理合同以及后续签署的补充协议,均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当补充协议条款约定模糊、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时,依据民法典规定,应当推定为未变更原合同核心权利义务。补充协议 “佣金和溢价不重复计算” 仅指同一套房屋不得既计取佣金又重复计取溢价,并非直接取消溢价分成权利。

二、准确认定佣金计算的时间节点,本案应当适用 2% 较高佣金计提比例

合同约定佣金比例的双重条件为 “取得预售许可证 + 工程全部封顶”。“工程全部封顶” 应理解为项目全部楼栋完成封顶,而非单栋楼栋封顶;在全部工程完成封顶的时间节点,我方当事人已经完成约定销售套数,满足适用高比例佣金的条件,不应当适用 1.5% 的较低佣金标准。

三、区分各类房源计酬规则,厘清应当计酬的销售业绩

结合合同约定,对全额回款房源、顶账房源、关系户房源、商业房源分别适用对应结算标准;对于双方盖章确认的业绩确认文件,以书面确认文件作为重要裁判依据,同时依据合同约定主张特殊房源、商业部分对应的服务报酬。

四、逐项核对举证,划分营销推广费用的承担主体

结合合同中对三类费用(甲方单独承担、乙方单独承担、双方按比例共同分摊)的明确划分,对每一笔广告、开盘、暖场、物料费用逐一核对证据,剔除不属于共同分摊范畴的开支,准确核算应当扣减的费用金额。

五、反驳对方提出的我方先行违约的抗辩理由

区分合同项下双方义务,销售代理方主要义务为策划、销售协助;房款收取、按揭办理、合同备案属于开发企业自身义务,不能将退房、贷款失败后果归责于销售代理方。综合全案履行情况,支持我方解除合同并主张已完成工作对应的服务报酬。

案件处理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我方主要代理观点:确认双方签订的营销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予以解除;认定应当同时计算佣金与溢价,确认高比例佣金计提标准,厘清各类房源报酬、双方分摊费用;判令地产开发企业向我方当事人支付营销代理服务费近四百万元。

律师办案感悟|王克敏律师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纠纷,大量争议来源于合同条款约定模糊,补充协议文字表述不严谨,容易产生双方截然不同的解读。 

代理该类案件,不能只看单一句条文,要整体通读全套合同文本,结合签约目的、交易习惯、民法典关于合同变更的规则进行体系化解释。同时需要精细化处理海量销售数据、广告开支凭证,对不同类型房源、不同类别的推广费用分门别类梳理举证。即便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存在部分不完美履约情形,已经实际提供代理服务的,仍然有权按约定获取对应服务报酬。

王克敏律师,咨询电话:13303571980(同微信),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法律本科学历,三级律师。1996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临汾
  • 执业单位:山西师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41020********68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公司法、工程建筑
山西师达律师事务所
1141020********68 取保候审、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公司法、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