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雅成律师】接到了来自白城市刘女士的电话,她咨询:弟弟把100平的房子赠给自己的妻子了,还没有完全办完过户手续,现在双方离婚了,弟弟能撤销这个房子的赠与吗?针对“房子赠与还能要回吗”这一问题,【雅成律师】今天就与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
1、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并办理了过户登记,还可以撤销赠与吗? 赠与房产,只要没有过户登记,一般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父母子女之间的赠与已经完成过户登记,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一般是不支持撤销赠与的,但法律规定有特定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例如,对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遗弃虐待父母,其他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的近亲属,受赠人已经严重侵害了赠与人的权利,或者违背了赠与时的初衷,受赠人获得赠与财产不公正,因此赋予了赠与人法定撤销权。2、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在离婚协议中,通常约定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是协议整体内容中的一部分,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的不诚信行为,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因此,法律不允许单方撤销赠与。3、在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之前,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撤销么? 夫妻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双方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赠与房产的一方反悔主张撤销赠与,另一方主张继续履行赠与合同。对这一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和《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在房产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赠与方可撤销赠与,受赠方不能要求赠与人继续履行赠与合同。因此雅成律师建议,受赠人要主张尽快办理过户登记,以免夜长梦多,赠与人撤销赠与。吉林雅成律师事务所
薛亚云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