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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只要交给我住就可以吗?请看无产权证的危害!

作者:房产律师翟敏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67次举报

1、无产权证,在法律上购房人就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7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的证明。没有办理房屋更名过户,在法律上房屋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如果开发商一房两卖、再抵押,购房者可能面临房钱两空的风险。

2、不利于房屋再次权利变动

(1)不利于再次转让,即使转让价格偏低。(2)无法赠与,无法继承,离婚时无法分割。

3、不利于充分实现房屋价值

(1)无法抵押;(2)不利于出租

4、不利于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旦产生纠纷,购房人权利受到损害,因为购房人无法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所以无法行使法律规定的物权保护的权利。例如物权法第34条规定,物权人请求返还原物的权利,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5、不能得到充分的赔偿

一旦房屋被征收,或者发生自然灾害导致房屋灭失,因为没有房产证,购房人将无法充分的赔偿。

房屋不办房产证,对于购房者来说是有比较大的风险,购房者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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