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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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XX与王XX、邢XX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李培红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285人看过 举报

2020-07-16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谢XX与被告王XX、邢XX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谢XX以王XX身体不好、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及起诉邢XX不是他的事情为由,于2015年9月1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妨害他人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谢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025元、公告费300元,合计4325元,由原告谢XX负担。

李培红律师,资深合伙人律师,著有《企业常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为多家外企、私企、政府部门提供常年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通
  • 执业单位: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620********0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继承、债权债务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1320620********07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继承、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