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核心
本案系劳动争议纠纷。某驾校公司因企业改制承继原单位权利义务后,与教练陈某(化名)就劳动关系承继、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欠发工资、提成及经济补偿金等发生争议。张栋律师代理陈某,一审、二审均胜诉,法院判令某驾校公司支付工资、提成、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6万余元,并重新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案情简介
陈某于2013年10月入职某分校担任教练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多次续签至2017年2月。2020年,某分校经批准撤销事业单位建制,经营性资产划入某驾校公司,改制批复明确原单位债权债务由某驾校公司承接。2021年8月,某驾校公司与陈某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2022年7月。合同到期后,陈某继续在原岗位工作,某驾校公司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2023年5月,某驾校公司将部分培训业务外包,要求陈某变更用工主体,双方发生争议。陈某于2023年6月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欠发工资、提成、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等。仲裁裁决后,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
律师办案经过
一审阶段,张栋律师代理陈某,重点围绕劳动关系承继、工资拖欠及经济补偿金展开举证。第一,调取改制批复、工商登记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某驾校公司由原单位下属企业更名而来,且改制批复明确原单位债权债务由其承接,陈某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第二,梳理银行流水、纳税明细及工资表,证明某驾校公司存在欠发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工资及2017年提成工资的事实;第三,针对某驾校公司“陈某自动离职”的抗辩,提交仲裁申请书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证明陈某系因公司未支付加班工资、拖欠工资及未缴社保而提出解除,公司出具的解除证明勾选“自动离职”与客观事实不符;第四,主张合同到期后陈某继续工作,某驾校公司未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一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令某驾校公司支付工资、提成、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6万余元。
二审阶段,某驾校公司上诉,主张其与陈某不存在劳动关系、陈某自动离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二倍工资等。张栋律师继续代理陈某,针对上诉理由逐一反驳:公司名称变更及股东变更不影响其对外承担责任;陈某一直在原岗位工作,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公司未举证证明陈某自动离职,且解除证明勾选原因与事实不符;合同到期后未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二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认定上诉理由不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某驾校公司支付陈某2022年8月至12月工资及生活费6872.3元、2023年1月欠发工资4500元、2017年提成工资3005.1元、2023年5月欠发工资10479.13元、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4397.12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87301.88元,并重新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某驾校公司负担。
案例启发
企业改制、名称变更或股东变更,不影响其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及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工作,用人单位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以“自动离职”为由拒付经济补偿金,但解除证明勾选原因与客观事实不符的,法院不予采信。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应注重改制文件、社保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的收集,精准把握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方能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张栋律师,新疆初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遗产纠纷及劳动纠纷。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以专业、高效、负责的态度赢得当事人广泛信赖。如您有相关法律需求,欢迎联系咨询。
张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