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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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发布者:赵芳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09日 761人看过 举报

2023-08-09

律师观点分析


  1. 一、 案件概述:

AB是夫妻,因资金周转经人介绍在网上向四川一家金融贷款公司申请贷款10万,以AB名下襄阳一套房产作抵押,AB与四川公司签订了金融借款合同,并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合同约定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18.23%),还约定了逾期还款加收罚息,罚息上浮50%,还约定了逾期违约金、复息、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后四川公司依约向AB发放贷款10万,在AB还了几期贷款后,无力还款,导致逾期。后四川公司将债权转给个人C某,并及时向债务人AB履行了通知义务。后C某委托本律师起诉AB还款,并承担相应违约金、利息、罚息、付息等费用。

  1. 二、 办案过程: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研判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履行出借的转账凭证、还款流水、债权转让合同及转让通知,初步判断证据扎实,可以起诉解决。但根据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中有管辖约定以及金融借款合同利息目前支持最高为24%,做好释明工作,委托人C表示认同确认委托,启动诉讼程序。

  1. 三、 判决结果:

胜诉判决,我方诉求全部支持,本金、利息(24%)、律师费、优先受偿权。

  1. 四、 律师观点:

疫情造成很多个人或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可能都有网上借钱周转的经历,针对这些给大家做个提醒:

1、尽量避免网上借贷,如果需借贷还是正规平台借贷。核实出借方信息、利息约定、逾期约定等,做好风险评估。

2、如已借贷,需要核实出借方是否具有金融许可证,如有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利息的上限标准与民间借贷不同,目前上限标准为24%。否则属于民间借贷,利息上限为借款合同成立时LPR值的4

3、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权,也明确约定债权转让后,债权受让人所在地享有管辖权,那么这个管辖权对债权承受人C是否有效?答案是否定的,此约定不能约束CAB的纠纷。因此本案C起诉AB需要在AB所在地起诉解决。




赵芳律师,中共党员,毕业北京大学法律专业,现执业于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赵律师拥有专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襄阳
  • 执业单位: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620********8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医疗纠纷、合同纠纷
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
1420620********84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医疗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