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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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诉成功,改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发布者:赵芳律师 时间:2026年01月16日 453人看过 举报

2026-01-16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杨某1与他人一起帮忙为同村一家办理丧事。在出殡拦棺的过程中,杨某1与程某疯闹,程某将杨某1压在身下无法动弹,杨某2过来把程某拉开,杨某1起身,后双方均没有再疯闹。杨某1回到路边位置坐下观看,杨某2也退回他原来位置观看,大概过了10分钟左右,程某绕到杨某2身后,将杨某2后压倒地,导致杨某2骨折受伤。后杨某2向程某索要赔偿,双方未谈妥,杨某2遂起诉程某。开庭前杨某2让杨某1出庭作证,杨某1到庭参与了庭审,但最后法院判决杨某1与程某共同向杨某2承担赔偿责任,各承担4万多元的赔偿款。 。

二、办案经过:

杨某1的儿子过来咨询我时,一审判决已经过了6个月,再审期限已过,且过来咨询时,也没有带一审卷宗。无法判断杨某1如何从证人变被告人的,不确定程序是否有违法。赵律师对案子预判不敢妄下结论,建议他们把一审卷宗复印出来,看后再决定是否代理本案再审申诉。后杨某1没有从法院获得一审卷宗(一审法官不给,说让律师来),只有杨某2给他的部分卷宗材料,显示原告杨某2在起诉状中并没有将杨某1列为被告,起诉后也未追加杨某1。后杨某1 的儿子向赵律师提供了事故发生时,两个现场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还有原告杨某2出具的他自己也认为自己受伤与杨某1无关情况说明。后赵律师觉得本案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可以再审试试,与杨某1沟通做了充分沟通后,杨某1决定委托赵律师代理本案。

赵律师代理本案后,先调取了本案一审卷宗,又调取本案报警记录,又让申请人找两个证人出庭作证。一切就绪后,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后,审理法官虽意识到本案程序有瑕疵,但是未支持再审申请,驳回我们的再审申请。后杨某1不服,赵律师遂协助杨某1向检察申请审判监督,后检察院受理。检察院受案后,负责审判监督的检察官去事发现场做了现场勘验,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把证据固定的非常清楚,也明确杨某2的伤是由程某一个人导致,与杨某1无关,最后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审判监督建议,最终本案得以开庭审理。

三、判决结果:

本案在再审阶段调解结案,本案再审申请人杨某1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杨某2的损失由程某一个人承担。

四、律师建议:

1、类似本案错案的发生概率极低,翻案的概率更低,本案得以翻案成功,源于本案事实一审法官仅采信被告申请出庭作证的两份证人证言,忽略了原告的诉请,忽略了杨某1的庭审的陈述,导致本案一审事实未查清。二是,本案杨某1如何有证人变为被告,程序确实存在较大瑕疵。

2、杨某1年龄较大,不识字,委托前沟通过程的一些陈述,赵律师无法判断真伪,但是好在杨某1的儿子没有不放弃,愿意尝试,经过委托律师调取卷宗,报警记录后,案件真实情况慢慢清晰,在法院驳回后,仍不放弃,向检察院申请了审判监督,好在效果不错,得以冤案昭雪,所以不放弃有时真的很重要;

3、造成本案错案的发生,杨某1本人也有一定的责任。杨某1对本案不重视,随意任意,开庭时不认真对待,由证人变为被告答辩,稀里糊涂开完庭,庭后判决收到,也不在意,竟被人家执行才慌了。所以,专业的事儿交给专业的人去办,不要等到错案发生,再去翻案,这样概率极低,成本更高。

赵芳律师,中共党员,毕业北京大学法律专业,现执业于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赵律师拥有专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襄阳
  • 执业单位: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620********8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医疗纠纷、合同纠纷
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
1420620********84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医疗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