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况
原告因伤住院,在县级市医院治疗未见好转,转入襄阳市三甲医院,在市三甲医院治疗康复出院,但是因前期治疗不及时或过错问题导致原告手臂部分功能丧失,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原告以两医院为被告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认为两被告存在医疗过错导致手臂功能丧失,要求赔偿。
二、判决结果
调解结案,我代理被告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原告调解的金额跟诉讼要求金额相差很远。
三、办案过程
原告起诉两家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这类纠纷证据往往不好掌握,一般法院会建议原告做医疗鉴定确认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过错参与度作为诉讼请求的依据。原告经过司法鉴定,县级医院过错参与度30%,市级医院无过错。故我方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律师观点
遇到医疗纠纷,可以先跟医院协商或向卫健委投诉解决,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诉讼解决。向法院诉讼一般要以司法鉴定结论(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过错参与度)为判决依据,其中鉴定费比较贵,在鉴定结论不利的情况下就比较被动,可能前期支付了律师代理费、诉讼费、鉴定费等,最后结果可能并不是太理想。
赵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