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况
原告车辆与被告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一死,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原被告同等责任。原告起诉被告赔偿车辆损失,停运损失,施救费,鉴定费合计50%。被告有车主、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原告投保的保险公司。我方代理的是原告投保的保险公司。
二、判决结果
仅支持车辆损失及施救费用的50%,驳回原告对我方的诉求。
三、办案过程
我方代理原告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拿到诉状,经分析发现一案由不对,即双方的法律关系不对。我方与原告是保险合同纠纷,原告起诉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不应在同一案中作出处理。二原告的主体不对,在我方投保的涉案车辆为一家物流公司,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告不具备主体资格。程序上存在问题,实体上不用考虑,基本判断会驳回原告对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结果与预判一致。
四、律师观点
遇到法律纠纷,一旦涉诉收到诉状不用着急,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从程序上,法律关系,法律事实全面分析,才能高效解决问题。
赵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