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孙欢欢律师 时间:2018年03月27日 71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涉嫌获刑8年的诈骗犯罪最终获刑8个月
前情陈述:铭昊律师事务所接受嫌疑人陈某家属委托后,指派孙欢欢为陈某涉嫌诈骗一案做一审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孙欢欢律师第一时间到齐齐哈尔市看守所会见嫌疑人,通过会见初步了解到,侦查机关锁定嫌疑人陈某两起诈骗犯罪,其中一笔涉案金额2万元,嫌疑人自认了。但是另外一笔涉案金额42.7万元,嫌疑人哭诉冤枉。会见过程中,嫌疑人很绝望,其在看守所期间其查阅相关书籍,了解到如果诈骗数额40多万,可能获刑6-9年。孙律师仔细的询问了第二起涉嫌诈骗的案情后认为,如果嫌疑人所述属实,那这42.7万依法不构成诈骗罪。但当时案件还处在侦查阶段,律师无法查阅卷宗,不知道案件证据情况,无法做出准确判断。不过嫌疑人听了孙欢欢律师的分析后,还是重新燃起了希望,并振作起来。
2016年6月14日,侦查机关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侦查查明陈某涉嫌以上两起犯罪事实。(见起诉意见书照片)
孙欢欢律师阅卷后,仔细分析卷宗材料,并又多次会见嫌疑人陈某,确认了陈某所述属实,并且侦查机关指控陈某的第二起犯罪系证据不足。孙欢欢律师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法律意见并提交检察院。(见孙欢欢律师法律意见照片)
承办检察官接收到了孙欢欢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后,十分重视该案,针对孙欢欢律师提出的质疑,将本案发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但是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依然没有新证据能够证明陈某第二起42.7万元诈骗犯罪的事实。遂检察院起诉时,决定对该起犯罪不起诉。
该案被起诉到法院后,孙欢欢律师在确认了陈某准确的犯罪数额仅为2万元后,立即联系陈某家属及被害人,陈某家属代替在庭前将陈某诈骗的2万元返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此时,被告人已经在看守所羁押将近7个月。开庭时,孙欢欢律师出庭为陈某辩护,并且又让陈某家属代为替陈某在判决下达前足额交纳罚金,陈某最终获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