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
您好!想向您咨询关于病假期工资发放的问题。
我在公司工作了二十年,病假时间没有连续满6个月,是按照100%发放吗?我们单位说计算出的病假工资高于社平工资的,按照社平工资算,请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答:
您好。
因为您在上海公司工作,公司按照全市的社平工资发放病假工资其实并无不当。
刘女士:
谢谢您。再请教一下,单位其实可以选择按照工资的100%发放,或者按照下限,也就是全市社平工资发放,其实就是看单位怎么选择了,对吗?
答:
是这样的。
刘女士:
那连续休病假超过6个月后,单位还是按照社平工资发放吗?
答:
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单位改为发放疾病救济费。计算系数与不满6个月的病假工资有所不同。
因您在公司已经工作20年,您的计算系数应为60%,如果计算出的疾病救济费数额高于社平工资,那么公司也是按照社平工资发给您;如果不高于社平工资,就按照原工资的60%发放给您。
总之,哪个低公司就可以发哪个。当然公司愿意多发,那真是打工人喜闻乐见的事情。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的计算方式
计算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有三大要素:计算基数、计算系数和病假工资。
??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基数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
总而言之,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月工资标准有约定的,从约定;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病假工资基数适用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这一标准。
同时需注意:计算基数最低也不能低于2590元。(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计算系数
1.连续病假6个月内(疾病休假工资)
? 工作不满2年(不包括2年):60%
? 工作2-4年:70%
? 工作6-8年:90%
? 工作8年以上:100%
2.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内(疾病救济费)
? 工作不满1年:40%
? 1-3年:50%
? 3年以上:60%
同时请注意:
①工作年限指的是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非连续工龄。比如说,A在甲公司工作3年后跳槽至乙公司工作1年,如发生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的应当按照1年的系数来计算。
②计算结果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
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本年度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也应补足至本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
2590*80%=2072元。
③但计算结果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本人原工资水平,如高于,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当前上海市的社平工资为11396元。
??病假天数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天数应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比如小王生病住院了10天,其中有两天周末,那么病假天数则为8天。
??计算公式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104天系全年双休日天数)
举个例子:小张月工资10000元,请了10天病假,在公司呆了6年。那么他的病假工资为:
10000÷21.75×90%×10≈4,13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