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斐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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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还能主张二倍工资差额吗?

作者:郑斐戈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98次举报


徐女士:

我在我现在的公司工作的时候,只有第一年签订了劳动合同。我是2020年5月15日入职的,2020年6月1日签订的合同。2021年5月31日合同期满。直到今天,公司都没有和我续订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向公司索赔二倍工资吗?


答:

您好。

如果您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不存在类似“期满自动续签”的条款的,是可以向公司主张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


因为各地对二倍工资规定的仲裁时效并不一致,因此还需要询问您公司所在地是?


徐女士:

我们公司在山东。


答:


首先,因为您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在原单位继续工作,且公司并未表示异议,所以会视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即使合同期满,但是双方依然具备事实劳动关系。

具备事实劳动关系,然而用人单位又不与员工续订合同,这是违法行为,员工是可以以此主张二倍工资的。

此时我们就要分成两个阶段考虑问题了。

①劳动合同期满后工作不满一年:

因合同到期的次日会被视为公司新的用工之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②劳动合同期满后工作超过一年:也就是您的情况。因公司没有和您续签劳动合同,而您在合同期满后工作又超过了一年。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就视为公司已经与您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虽然您在期满后的第一年没能续签,这一部分可以主张的二倍工资也过了仲裁时效;但是您依然可以以第二种情形,主张公司未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徐女士:

那请问我可以主张多少个月的二倍工资啊,公司到现在都没跟我续签合同,我是不是可以主张到这个月呢?


答:

并不是这样的。

主张二倍工资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问题,我们把它叫做仲裁时效。通俗来讲,就是你只能在这个时效结束之前申请仲裁,提出你二倍工资的主张。一旦过了时效,就会错失掉这一笔本可以主张的钱。

而劳动争议的裁判规则亦有明显的地域性。各地对该仲裁时效的计算存在不同。因此我们需要分地区讨论:

??

①部分地区是将二倍工资按照整体计算,只要最后一个月未超出一年,就整体支付。如山东省。

②部分地区是按月计算,时效内的二倍工资差额予以支持,超出的部分不再受法律保护。如上海市。

而您的情况的时效问题如下:

??

2020年6月1日签订的合同→2021年5月31日合同期满;

2021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没有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二倍工资,但因仲裁时效已过,无法再主张;

2022年6月1日,视为新的用工之日,也是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日,同时按照山东省的裁判规则起算仲裁时效。在仲裁时效过期之前,可以主张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2023年5月31日,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仲裁时效止。

而现在是4月,尚未过仲裁时效。而且山东省是整体计算二倍工资的,因此,您可以主张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共计10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如果5月主张的话,则可以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


??所以也提醒各位劳动者,如果想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一定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错过法律规定的维护自己权利的时期。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为了防范支付“二倍工资”的用工风险,用人单位也应当妥善保存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并针对劳动合同期限做好记录,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因各地裁判规则不同,笔者建议最好是合同到期前)及时与劳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遇到劳动者拒绝签订的情况,也要注意保留相应证据,以证明企业已经向劳动者发出了合同续签邀请,已尽到法定义务,从而避免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法条链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最高人民法院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中对于三十四条的解读,即使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亦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责任。

3.《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5.《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6.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二十一、关于二倍工资争议的仲裁时效适用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工资”中加付的一倍工资具有惩罚性赔偿金性质,不属于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可视为同一合同项下约定的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的定期给付之债,应当作为整体之债对待,仲裁时效应从用人单位与其补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郑斐戈律师,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动拆迁,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知识产权等,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普陀区
  • 执业单位: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0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拆迁安置、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