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晓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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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XX诉被告姚XX、黄XX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牛晓兰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23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王XX诉被告姚XX、黄XX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审理中,原告于2019年8月21日以主体不当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及理由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依法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承担。

牛晓兰,女.汉族,1983年取得律师资格.现就职于甘肃康台律师事务所。擅长家庭婚姻纠纷,经济合同以及青少年犯罪等案件。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天水
  • 执业单位:甘肃康台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20519********6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