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名称:A商行诉B公司、C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审理法院:某某自治区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4)某某0107民初11207号
代理律师:曾凡君(原告A商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审理程序:普通程序(调解结案)
调解日期:2024年11月5日
案情简介
原告A商行(建材供应商)因被告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C拖欠货款305,220.94元,委托曾凡君律师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支付货款105,520元及诉讼费用。
原告诉求
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05,220.94元;
支付逾期违约金(按LPR上浮50%计算);
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调解结果
债务确认:
被告B公司、C确认支付货款105,520元;
还款计划:
2024年11月25日前支付50,000元;
2024年12月25日前支付55,520元;
费用承担:
案件受理费2,939元由被告承担;
保全费2,061元由原告自愿负担;
违约条款:
若未按期履行,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并追索保全费。
案例亮点
调解策略:
律师促成双方达成务实还款方案,大幅降低债务金额,确保原告权益;
通过分期支付减轻被告压力,提高协议履行可能性。
法律效果:
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为原告提供双重保障;
减免部分债务及违约金,加速纠纷解决。
程序价值:
通过调解高效结案,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