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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凡君律师代理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

发布者:曾凡君律师 时间:2025年04月02日 64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A(黄庆宣)及其配偶B(马素琼)因被告C公司(百德盛公司)长期拖欠借款,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借款本金及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部分诉请后,C公司以"双方系合伙关系非借贷"为由提起上诉。曾凡君律师作为被上诉人代理律师,成功维持一审核心判决。


争议焦点

  1. 法律关系性质:双方是民间借贷还是合伙经营关系?

  2. 借款金额认定:如何计算尚欠本金及资金占用费?

  3. 合同效力: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借贷行为是否有效?


律师代理要点

  1. 固定借贷合意:

    • 提交信用卡转账记录、分期还款凭证,证明资金流向;

    • 提供聊天记录佐证C公司法定代表人多次承诺还款。

  2. 否定合伙主张:

    • 指出C公司无法提供合伙协议、利润分配等关键证据;

    • 强调A仅为公司员工,工资转账记录反驳"利润分成"说法。

  3. 法律适用:

    • 援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3条,主张资金占用费补偿;

    • 明确套取信贷资金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原则。


法院判决

  1. 维持一审核心判决:

    • 确认借贷关系成立,驳回"合伙关系"抗辩;

    • C公司需返还借款本金236,235.37元。

  2. 调整法律适用:

    • 改判借贷合同无效,按过错分担责任;

    • 以"资金占用费"替代利息,平衡双方损失。

  3. 诉讼费用:全部由C公司承担。


案例亮点

  1. 证据策略:

    • 通过银行流水、聊天记录构建完整证据链,瓦解对方抗辩;

  2. 法律创新:

    • 在合同无效情况下,仍争取到资金占用费补偿,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权益;

  3. 程序价值:

    • 二审精准指出一审法律适用错误,推动判决更符合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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