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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凡君律师代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发布者:曾凡君律师 时间:2025年04月02日 33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A与被告B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主张B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要求支付剩余款项及利息、律师费等。B辩称双方未结算且A存在施工问题,拒绝承担全部责任。


原告诉求

  1. 判令B支付工程款446,716.1元及逾期利息(按LPR计算);

  2. 由B承担律师费10,000元及诉讼费。


被告答辩

  1. B1(某某公司):否认与A存在合同关系,拒绝承担责任;

  2. B2(自然人):

    • 双方未结算,A单方制作的结算单无效;

    • 工程单价已包含窗边项目,A重复计算;

    • A未完成整改,B另付第三方整改费用105,480元应从工程款中扣除。


法院认定

  1. 合同效力:A无施工资质,分包合同无效,但已完成施工,B2应支付工程款;

  2. 工程款计算:

    • 采纳B2关于扣除窗边项目及入户门补助款的主张,确认总造价为1,806,809.8元;

    • 扣除已付1,470,000元(含微信转账11,000元),B2尚欠336,809.8元;

    • B2主张的第三方整改费用因证据不足不予扣减。

  3. 利息与律师费:

    • 以欠款336,809.8元为基数,按LPR自2024年2月1日起计息;

    • 支持律师费10,000元(依据《付款协议书》约定)。

  4. 责任主体:B1未参与合同签订,不承担责任。


判决结果

  1. B2向A支付工程款336,809.8元及利息;

  2. B2赔偿律师费10,000元;

  3. 驳回A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亮点

  1. 律师作用:曾凡君律师成功主张合同无效后的工程款请求权,并争取到利息及律师费赔偿;

  2. 证据运用:通过《付款协议书》、微信记录等固定B2的债务关系,削弱其抗辩理由;

  3. 风险提示:无资质分包的法律风险及书面结算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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