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徐照明律师 时间:2022年05月25日 64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本案原告先声夺人提出90多万元的天价赔偿诉讼,当事人收到传票后,第一时间找到徐律师,要求诉讼代理以免除责任。通过对案件法律关系和原因力导向的因果关系分析,本方当事人无需承担责任,故决定承接本案的诉讼代理工作。
【案情分析】+【有效代理】
本案系原告提起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之相关规定,明确雇佣关系和死亡原因是解决本案的关键,被告李某作为死者宋某某的雇主,事发时在天气恶劣且路面有冰雪的情况下将车辆交由宋某某驾驶。虽然宋某某系在回家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死亡(宋某某全责),但亦属于为雇主提供劳务合同的延伸,所以雇主应对死者的合理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方当事人刘某某虽将钢构工程分包给被告李某,但宋某某并非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而是因单方交通事故死亡,被告刘某某将钢构部分劳务分包给被告李某的分包行为与宋某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故应对被告刘某某予以免责。
【裁判结果】
最后法庭支持了本方的辩论意见,依法驳回了原告对本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案件胜诉,皆大欢喜。
4年
2次 (优于85.51%的律师)
6531分 (优于93.47%的律师)
一天内
5篇 (优于87.89%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