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徐照明北京市盈科(赤峰)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齐某某在没有营业执照、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未履行备案手续的情况下,在某省市某街道某院中使用网购的Z1100型自动光敏印章机等设备私刻印章。某省某市某旗季某某(另案处理)添加被告人齐某某微信号,齐某某应季某某要求伪造印章,某日季某某在齐某某的淘宝店铺支付货款成功下单,齐某某通过顺丰快递将订购印章邮寄给季某某。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通过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快递记录查证:齐某某共伪造了926枚公司企业印章,销售范围遍布全国各地,其中七枚印章销售给了本案的季某某。检察机关本着深挖细查的原则,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准备追查全部公章下落。事态严峻!
【争议焦点】
一、齐某某销售印章的数量到底如何确定?
二、未查到实物的印章能不能作为犯罪对象起诉?
三、如何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对齐某某定罪量刑?
【办案历程】(案情精准分析及诉讼策略有效执行):
辩护人侦查阶段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嫌疑人,旋即赴检察机关提交《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未准;嫌疑人被羁押一个月时,本律师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同样未准,但给回复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结果通知书》。虽然案件进展不尽如人意,但已然了解案件全貌。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本律师阅卷后积极与承办检察官进行量刑协商,强烈建议将未查到实物的印章予以排除,并提交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和案例检索报告。检察官对待案件很慎重,尊重了本律师的法律意见:仅就查实并已使用的两枚印章进行起诉,未查实或者查实但未使用的印章予以排除。这样伪造印章的数量大幅度下降,极大减轻了嫌疑人的刑事风险,促成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案件结果】
公安机关初查926枚印章,通过本律师辩护打掉了未查到实物的924枚,促成检察机关以最小数量起诉,实现轻刑化处理,实报实销拘役四个半月,罚金两千元,当事人庭后成功释放。
【办案心得】(结语):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刑辩律师必须具备极致的专业、高度的智慧、适度的勇敢,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委托和信任。为人辩冤白谤乃天下第一公理。
深耕刑辩,法安天下。水深火热中见证专业的力量。
(为了保护涉案当事人的隐私,文章做了隐名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