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银涛律师 时间:2022年06月09日 239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XXXX年XX月XX日,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认识,同年XX月XX日举行婚礼。XXXX年XX月XX日,婚生子出生。XXXX年XX月XX日,原被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经常因琐事而吵架或打架,无法共同生活,自XXXX年XX月起开始分居,距今已经超过2年。婚生子由被告抚养,被告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双方关于财产、债权和债务没有争议。但是原被告双方均在外地,无法返回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冷静期有些长,担心迟则生变。另外,由于当地受疫情影响,线下办公一律暂停,恢复时间待定,客观上也无法现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办案历程:接受原告的委托后,出具诉讼方案,建议借助法院的力量实现离婚的目的,原告被告双方均不需要回户籍地,也不需要等待冷静期。立案后,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推进案件进展,通过线上开庭的方式,在30日内,完成案件的审判工作,并于当日下午收到准予离婚的裁判文书。
律师点评: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借助法院的力量可以帮助当事人实现离婚的目的,避免往返奔波,也避免了“迟则生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