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银涛律师 时间:2022年05月31日 75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二房东承租位于许昌市××大道金石假日广场××单元××层的房屋,房东为李某某,租期截至2021年。2018年9月,李某2因经营需要与从二房东转租赁5层西侧部分房屋,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李某2支付了相关租金。2019年下半年,房东李某某一直督促二房东缴纳2020年度租金,但二房东一直拒绝缴纳,同时二房东督促李某2尽快缴纳2020年上半年租金,李某2缴纳租金以后,2019年12月下半月二房东通知房东李某某不再租赁该房屋,同时二房东拒绝退还李某2多缴纳的租金。
律师点评:李某2与二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本着诚实、守信,恪守承诺的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合同解除后,二房东应返还多收取的房屋租金。
律师建议:签署前,认真审核合同条款,履行过程中注意留存证据,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