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仲杰律师
党仲杰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邯郸合伙人律师执业8年
执业年限8
19903103658

服务地区:河北

咨询我
09:00-21:00

石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者:党仲杰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30日 386人看过 举报

2019-11-30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述:

2016年2月26日,原告石某某以转账形式向被告王某某出借款项4xxx0元。被告口头答应尽快偿还借款但经原告多次催要后仍拒绝偿还。2017年10月25日,在原告的要求下,被告出具借条一张,内容为:“(出借人)石某某借给(借款人)王某某现金4xxx0元。借款人王某某身份证号是。保证2017年11月20日前还清。”至今被告仍未偿还借款。

法院认为,被告王某某向原告借款4xxx0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予以确认。关于原告主张的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王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石某某4xxx0元并按照年利率6﹪支付该款自2017年11月2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期间的利息。


北京德和衡(邯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合伙人律师,邯山区新联会秘书长、法律业委员会主任。邯山区第十一届人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邯郸
  • 执业单位:北京德和衡(邯郸)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30420********48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公司法、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北京德和衡(邯郸)律师事务所
1130420********48 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公司法、合同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