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茂淑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27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深圳市XX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7民初60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亦未申请予以缓交、减交或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XX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