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昆明劳动仲裁胜诉案件|代理企业方劳动争议案件,有效降低企业赔偿损失
注:本文基于本人游本春律师(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劳动用工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昆明劳动法专业律师)代理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整理,后附隐藏当事人信息的完整仲裁裁决书,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作为一名昆明劳动法律师,日常既接待劳动者维权咨询,也为本地企业代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很多昆明中小企业遇到劳动仲裁时,容易忽视证据梳理、时效抗辩、事实抗辩,面临高额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保补缴索赔。今天分享一起我代理用人单位的劳动仲裁真实案例,聊聊劳动仲裁当中企业抗辩的关键思路,也给劳动者、昆明本地企业分别带来实务提示。
基本案情
劳动者 2009 年 6 月入职某文化传播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2012 年 7 月劳动者离开公司,随后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包括:11 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99000 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9000 元;补缴三年全部社会保险。劳动者主张:单位无故将自己开除,长期不签劳动合同,还存在工资克扣问题,要求单位全额承担上述赔偿。
代理难点
接受企业委托代理本案,案件存在两大现实难点: 1、事实层面:确实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客观上存在未缴纳社保情形,劳动者索赔金额高,企业存在较大败诉风险; 2、证据层面:企业没有规范的书面辞退、离职文件,劳动者主张单位单方无故开除,如抗辩不利,将承担高额经济补偿。
案件争议焦点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已经超过仲裁时效; 2、双方劳动关系到底是何种原因解除,企业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社保补缴的仲裁请求能否直接全部得到仲裁机构支持。
案件结果
经过庭审举证、质证以及时效、事实多维度抗辩,仲裁院驳回劳动者全部双倍工资 99000 元的仲裁请求;仅裁决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12145 元,同时裁决依法补缴社保。通过仲裁阶段的代理,为企业避免近 10 万元的赔付,大幅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
??劳动法律实务建议
??对昆明企业的合规提示 1、入职务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企业抗辩的重要抓手,但不能把 “时效” 当成常态不签合同的挡箭牌; 2、劳动关系解除一定要留存完整书面文件:离职申请、协商解除协议、违纪解除通知,口头通知离职风险极高;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要采用发放现金补贴替代社保,该操作无法免除单位补缴义务; 4、建议昆明中小企业可以找劳动法律师做用工合规审查,提前规避劳动仲裁风险。
??对劳动者维权提示 1、劳动仲裁有严格仲裁时效,权利被侵害后要及时维权; 2、主张被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需要尽量收集辞退聊天记录、通知等证据,口头开除举证难度很大。
游本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