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琛律师 时间:2019年06月10日 262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邓某年前向我这边诉求起诉被告周某和朱某,要求这对夫妻返还年前在邓某处借走的12万元
被告周某和朱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1月配合原告上诉后,童年5月开始了庭审。被告与原告经朋友介绍认识,年前因被告工程款没有拨划下来,无法向工人按时发放工资,遂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欣然答应,后被告答应将武汉本地一处房产委托原告买卖,款项用于还款,但因相关资料审核没有通过,还款逾期,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本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月利2%,庭审时被告双方均未出庭作答辩
经审理,判定被告返还原告本金及借款利息,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