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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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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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发布者:刘琛律师 时间:2019年06月10日 262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邓某年前向我这边诉求起诉被告周某和朱某,要求这对夫妻返还年前在邓某处借走的12万元

被告周某和朱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1月配合原告上诉后,童年5月开始了庭审。被告与原告经朋友介绍认识,年前因被告工程款没有拨划下来,无法向工人按时发放工资,遂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欣然答应,后被告答应将武汉本地一处房产委托原告买卖,款项用于还款,但因相关资料审核没有通过,还款逾期,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本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月利2%,庭审时被告双方均未出庭作答辩

经审理,判定被告返还原告本金及借款利息,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刘琛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执业于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民盟盟员,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该律师业务经验丰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21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