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次案件源起被告方向原告方买卖商品原材料后,原告依照合同按时向被告发货并承担运费,但被告未在合同期限当月支付给被告货款费用共计300000元。
经出库单,银行对账单,出库单等证据核实,被告在我方原告催促下只逾期支付了5万元。
后2016年9月-2018年1月期间多次催款并要求被告偿还剩余金额和逾期利息,被告均拖欠不还,遂上诉至法庭
经过审理和判定,被告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欠原告的剩余款项,并承担本次诉讼费用
刘琛律师
发布者:刘琛律师 时间:2019年06月10日 298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次案件源起被告方向原告方买卖商品原材料后,原告依照合同按时向被告发货并承担运费,但被告未在合同期限当月支付给被告货款费用共计300000元。
经出库单,银行对账单,出库单等证据核实,被告在我方原告催促下只逾期支付了5万元。
后2016年9月-2018年1月期间多次催款并要求被告偿还剩余金额和逾期利息,被告均拖欠不还,遂上诉至法庭
经过审理和判定,被告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欠原告的剩余款项,并承担本次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