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2024年6月,重庆潼南某电镀企业(简称A公司)与巴中某微电子企业(简称B公司)签订《电镀加工合同》,约定A公司为B公司芯片支架做电镀加工,月结月清:每月25-30日对账,B公司5个工作日内未回复视为默认,30日前付清上月加工费;若逾期付款,A公司可解除合同并追收12%年利率的违约金。2025年9月,A公司发出对账单,B公司盖章确认欠款401014元;10月新增加工费后,A公司微信发送最终对账单405922元,B公司采购负责人微信确认但未回传盖章。此后B公司停止付款,A公司遂于2025年11月诉至潼南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支付加工费405922元及分段违约金,并申请财产保全。
裁判结果
双方《电镀加工合同》于2025年12月4日(应诉材料送达日)解除;
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A公司加工费405922.58元及违约金(分两段:①以401014.13元为基数,自2025-10-30至2025-11-30按年利率12%计算;②以405922.58元为基数,自2025-12-1至付清之日按年利率12%计算);
案件受理费3694.42元、保全费3020元由B公司承担。
办案过程(脱敏)
① 合同与履行
– 书面合同加盖B公司合同专用章,对账联络人为“胡彬”(采购负责人)。
– 2025年9月对账单盖有B公司财务专用章,确认欠款401014.13元。
– 10月对账单405922.58元虽无盖章,但微信记录显示胡彬“已阅并确认金额”,符合合同“5个工作日未回复视为默认”条款。
② 违约认定
B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亦未提交付款凭证;法院认定其“不按期支付加工费”成就合同解除条件。
③ 违约金支持
合同明确约定年利率12%,未超过司法保护上限,法院全额支持并分段计算。
④ 财产保全
A公司同步申请诉中保全,法院冻结B公司账户,确保后续执行。
点评
默示条款首次落地
判决将“5日沉默=默认”写入文书,为加工行业微信对账提供范本:对方不回复,到期即生效,避免“赖账先赖单”。解除+违约金双击
逾期付款触发约定解除权,加工方无需继续供货即可追回首尾全部费用,并同步收取资金占用利息,降低垫资风险。
证据链示范
“合同+月度对账单+微信确认+发票”形成闭环,缺一环即可能败诉;提醒企业:微信需实名、职务需备注、确认需留痕。社会效果
该案标的40余万元,从立案到宣判不足30天,速裁+保全一体推进,为“小单快返”式加工交易注入诚信预期:沉默不再是护身符,违约必付溢价成本。
洪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