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亮律师
洪亮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5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四川-遂宁执业14年
执业年限14
13982502062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1:59

90亩地被闹停耕,企业拒交租!法院硬核判:合同没解除,8万租金一分不能少

发布者:洪亮律师 时间:2026年01月16日 1347人看过 举报

2026-01-16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2015 年秋,川中某村村委会(甲方)与某生态农业公司(乙方,曾用名“辉翔”)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将本社约 90 亩耕地交由乙方种植柠檬、葡萄等经济作物,期限 14 年,年租金 8.8 万元,每年 10 月 1 日前预付下年度费用;乙方逾期付款按年租金 10% 支付违约金,并约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流转。
2022 年春,部分村民以“收益分配不透明”为由阻拦耕作,要求收回部分地块;乙方因此停付当年租金。同年 9 月,乙方向甲方发函请求“协商退地”;11 月,甲方回函以“欠租+擅自再流转”为由宣布“全部合同即刻解除”,要求乙方 20 日内清场。乙方复函否认违约并拒绝搬离,双方陷入僵持。2023 年 2 月,村委会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合同已解除、乙方腾退土地并补交租金、占用费及违约金。

裁判结果

  1. 合同并未解除,继续有效;

  2. 乙方 15 日内向甲方支付 2022–2023 年度租金 88 199 元;

  3. 乙方 15 日内支付违约金 8 819.9 元;

  4. 驳回甲方“解除合同、腾退土地”等其余请求;

  5. 诉讼费 130 元由乙方承担。

办案过程(脱敏)
① 固定履约节点
– 2015 年 9 月合同生效,乙方交纳 5 万元复耕保证金并按期付租至 2022 年 9 月。
– 2020 年底乙方与案外人签订“果园托管协议”,约定 2021 年起由案外人直接向乙方支付土地款,再由乙方转付村委会;2022 年 2 月双方终止托管,乙方继续经营。

② 争议事件
– 2022 年 2 月 10 日,部分社员大会要求“退地复耕”,随后多次到地块阻拦播种;乙方因此未能按期完成春种,并自 10 月 1 日起停付租金。
– 甲方 11 月 9 日发出“解约+清场”最后通牒;乙方 11 月 15 日复函否认违约,要求先赔偿村民阻工损失。

③ 法院审查重点
a. 甲方是否享有约定或法定解除权;
b. 乙方“托管”行为是否构成“擅自再流转”;
c. 村民阻工能否成为乙方拒付租金的正当事由。

④ 证据认定
– 甲方未能提供“欠租催告”凭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前置程序;
– 乙方与案外人系“内部管理”关系,未改变承包经营权主体,不构成“再流转”;
– 乙方提交的阻工视频、报警记录可证明经营受阻,但未能证明甲方直接组织或默许,亦未反诉索赔,故不能成为拒付租金的抗辩。

⑤ 法律适用
– 援引《民法典》第 563、565 条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42 条,认定乙方虽逾期付款,但情节尚未达到“严重违约”程度,且甲方未履行催告程序,解除权未成就;
– 依《民法典》第 577、585 条,判令乙方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并承担约定违约金。

点评

  1. 程序正义:法院严格区分“发出解约函”与“解除权成就”,提醒村集体行使单方解除权前必须履行催告义务,防止“以函代判”。

  2. 实体平衡:对“村民阻工—企业欠租”恶性循环,判决未简单归责于一方,而是让各自另案解决侵权或损失赔偿,保持合同效力稳定,避免耕地继续撂荒。

  3. 风险警示:
    – 企业方:即使遭遇村民阻碍,也应“先付租、后索赔”,否则易被认定违约;
    – 村集体:内部收益分配矛盾不得成为撕毁合同的“挡箭牌”,否则可能“租金拿不到、地也收不回”。

  4. 社会效果:判决以“继续履行+违约金”模式,既保障农户租金收益,也迫使企业恢复生产管理,为乡村产业纠纷提供了“保合同、促耕作”的示范样本。


洪亮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第九届文化与宣传委员会委员、第五届遂宁市律师协会公益...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遂宁
  • 执业单位:四川斗城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0920********78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四川斗城律师事务所
1510920********78 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