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旭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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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律师代理医疗损害二审案,维持 75% 赔偿比例,为当事人锁定百万赔偿。

发布者:韩旭主任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17日 861人看过 举报

2026-07-17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一起因手术及术后诊疗失误引发的患者死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案件。患者因十二指肠肿物入院行腹腔镜切除术后,出现严重感染、出血及多脏器功能衰竭最终死亡。一审法院采纳医学会鉴定意见,认定医方诊疗过错为主要原因,判决其承担百分之七十五赔偿责任并赔偿各项损失合计一百一十余万元。一审判决后,医患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患方认为责任比例畸轻应判全责并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医方则认为比例畸高应降至四成以下。两名原告共同委托韩旭律师代理二审诉讼。韩旭律师接手后,系统梳理全案病历、鉴定意见及一审庭审记录,紧扣医方系统性过错链条展开防御与进攻并重的论证。针对医方试图下调责任比例的抗辩,韩旭律师详细阐释了手术处理不当、错误胆囊引流、病情观察延误及疑似护理失职等连续过错对死亡后果的决定性作用,强调鉴定意见认定主要原因的客观性,反驳医方将悲剧归咎于患者基础疾病的推诿逻辑,坚定主张七成五比例已属对医方适度让步。针对己方上诉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诉求,韩旭律师虽面临残疾等级未达法定无劳动能力标准的法律障碍,但仍充分论述肢体残疾对实际生活与收入的实质影响,展现最大限度维权的专业姿态。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一审责任划分逻辑,认定七成五比例并无不当,同时维持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全额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交通费等核心项目的认定,驳回双方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韩旭律师在二审双面夹击的复杂局面下,成功抵御了医方大幅削责的攻势,稳固了一审取得的百万级赔偿成果,切实保障了委托人在重大医疗悲剧中的经济利益。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南开区
  • 执业单位: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201201610728302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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