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旭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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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律师代理交通事故案,凭借伤残及三期鉴定击破保险公司拒赔抗辩,为当事人全额获赔 22 万余元

发布者:韩旭主任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17日 83人看过 举报

2026-07-17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一起因高速公路出口追尾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原告因右膝关节多发韧带损伤、双下肢开放性伤口等伤情委托韩旭律师提起诉讼,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二十四万余元。被告保险公司抗辩称原告曾出具放弃索赔声明,且对事故责任认定存异议,拒绝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韩旭律师接手案件后,重点依托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展开核心论证,该鉴定明确原告右膝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并精准核定误工期九十日、护理期六十日、营养期四十五日。庭审中,针对保险公司拒赔抗辩,韩旭律师首先指出其提供的放弃索赔声明仅为影印件,原告不予认可且无原件核对,不符合证据采信规则,该抗辩未被法院采纳。针对事故责任异议,韩旭律师结合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及现场勘查记录,论证责任划分客观准确,保险公司未举证推翻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针对具体诉请,韩旭律师紧扣鉴定意见的三期结论,精准计算护理费、误工费,全额支持十级伤残对应的残疾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同时对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等必要支出逐一举证。法院最终完全采纳韩旭律师代理意见,认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在商业三者险内赔偿,合计判赔二十二万余元,原告核心诉请获近乎全额支持。韩旭律师凭借对伤残鉴定证据的深度运用及对保险公司拒赔抗辩的精准破解,在对方强势拒赔的局面下,为委托人实现了最大化赔偿权益。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南开区
  • 执业单位: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201201610728302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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