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关于申请执行人谢XX与被执行人向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0日依据(2018)川0922民初243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对谢XX名下的车牌号为川J×××××的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了查封。现因案件执行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申请执行人谢XX名下的车牌号为川J×××××的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郑晓龙律师
发布者:郑晓龙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3日 45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关于申请执行人谢XX与被执行人向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0日依据(2018)川0922民初243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对谢XX名下的车牌号为川J×××××的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了查封。现因案件执行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