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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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XX、郑XX、庄XX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郑晓龙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3日 30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蒲XX与郑XX、庄XX、河北XX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14日立案。原告蒲XX于2019年2月15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对被告郑XX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蒲XX撤回对被告郑XX的起诉。
郑晓龙律师,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遂宁
  • 执业单位: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920********76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