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蒲XX与郑XX、庄XX、河北XX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14日立案。原告蒲XX于2019年2月15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对被告郑XX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蒲XX撤回对被告郑XX的起诉。
郑晓龙律师
发布者:郑晓龙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3日 42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蒲XX与郑XX、庄XX、河北XX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14日立案。原告蒲XX于2019年2月15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对被告郑XX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