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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涉及独资企业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者:李静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369人看过举报

离婚诉讼中涉及独资企业财产如何分割


       前三天,我接受了一位来自浙江杭州女士的咨询。她说她和她先生感情一直感情很好,以前一起合办公司,近几年因为生小孩和照顾小孩,没有插手工作上的事情。目前她先生经营一家独资企业,小孩三岁。前一个星期左右,她先生对她说,他爱上了别的女人,想和她离婚,房子车子都可以给她,还愿意付一百万给她,就是想尽快离婚。她很难过和抓狂。听到这些,我心里也挺不好受。除了回复基本的咨询,就其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独资企业特意写成文章。


      关于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在离婚时如何处理应分情形对待: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的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应依照有关企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并偿还债务及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后,对剩余的财产在夫妻之间按约定或出资比例或平均进行分割,并办理企业注销手续。当然企业财产尚不足以清偿债务和支付其他费用的,还需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支付,就不存在分割独资企业财产的问题。

4、如果双方都想经营,又不愿意与另一方一起经营,适合分立的,可以进行企业分立。不适合分立的,根据有利于企业经营的原则,斟酌双方当事人的经营能力和对企业的贡献等因素判决企业由一方所有和经营,在对企业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后,按照企业净资产(总资产减去负债)的一半补偿给另一方,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如果在注册独资企业时用的并非夫妻二人中的名字,而是其他家人的名字,这种情形下,如果向法院提出要求分割,法院一般不会受理,涉及第三人权益,需要另案提起确权诉讼。


      婚姻不易,需要珍惜。珍惜的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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