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咨询案例改编:
女孩丽丽和男孩小王有五岁左右的年龄差(均为化名),因为年龄到了,在家里相亲介绍下,相处了一年,决定结婚。2023年2月领证,3月办婚宴。
然而在办理婚宴后的当月,丽丽在小王的手机上看到了很多让她生气和心碎的内容。
她的老公在领证前一月,领证当月,办理婚宴当月,都和数名女性在微信聊天暧昧,互相称呼“老公老婆”,相互发送一些亲密私密照片。
丽丽慌了,虽然对小王感情还不深,但是她选择了婚姻,是希望能走一辈子的。
她不想告诉双方父母,思虑再三决定到律所咨询如何处理才好。
- 接待中,详细了解了他们的恋爱史,相处方式,以及男方在微信上与其他女性的全部聊天记录。
婚姻是社会的最小单元,一段美满的婚姻是建立在对彼此的爱和责任之上的。丽丽和小王因为年龄到了而选择结婚,虽然对双方家庭都比较了解,但是双方的感情在结婚时并没有到位。缺乏感情基础的婚姻很容易在日常琐碎中夭折,建议婚后再多相处一段时间。 |
2、小王是个道德感较低,自我约束能力较差的人,尽管他已经32岁了。在有相处一年的女友以及正要结婚的当下,和其他女性仍然毫无分寸的来往(精神出轨),甚至有丽丽可能不知道的身体出轨情形,这对女性无疑是一种伤害。丽丽对他感情不深,所以目前伤害也不会太深。不过考虑婚姻长久和稳定性,小王的恶习必须改正才能回归到妻子和家庭上,婚姻才能经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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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小孩是每一位走进婚姻的女性可能回避不了的。但是和谁生,什么时候生,这是女性可以自己选择的。小王的家庭责任感,道德约束能力没有到位,丽丽不应该盲目生小孩,否则日后必然是丈夫角色缺位,父亲角色缺位,给小孩造成伤害,也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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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丽丽可以通过婚内财产约定给自己在婚姻中增加保障。在国人传统的思维和大部分经济收入一般的家庭中,夫妻双方写婚内财产约定认为大概率会破坏夫妻感情。但是在一方已经出现对婚姻和配偶不忠实情况下,婚内财产约定可以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性质,给无过错方在家庭经济上多一层保障。我遇到过有的女性,想把家庭财产都约定在自己名下,通常我会了解她的真实意愿再给出建议。如果她是想挽回男方,不给男方留一分钱的协议无疑会把对方推的更远,达不到她想要的效果。没有人会因为别人逼迫他而更爱这个人,逆反心理是人的本性。不过,把家庭固定资产通过协议约定在自己名下,同时给过错的对方留出一部分财产,对于维持和挽回婚姻,还是有不错的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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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如何才能拥有幸福的婚姻呢?真实的表达自己,不要把自己包裹起来显得自己很强大,在伴侣面前袒露自己的脆弱,没有什么关系。以爱换爱,发现对方的需求,满足他,再提出自己的需求,让他来满足你。好好沟通/说话非常重要,甚至可以说幸福是沟通出来的。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双方都拥有不错的道德感和家庭责任感基础上,如果不具备基本的品行,一个人是经营不好婚姻的,及时止损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