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律师 08:00-22:00
陈嘉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3631439933
咨询时间:08:00-22:00 服务地区

广州劳动律师: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陈嘉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7日分类:劳动纠纷浏览:300次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陈嘉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5
  •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执业15年
    • 13631439933
    •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2.8%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1次 (优于94.7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2次 (优于97.9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8504分 (优于94.6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27篇 (优于99.54%的律师)

    版权所有:陈嘉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50258 昨日访问量:26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