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都会有“不得兼职”的规定,但是否能够凭此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还是要综合分析的,基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劳动者兼职的事实是否真实存在。
二、劳动者兼职是否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是否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两者都满足的条件下才可以向劳动者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且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