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管理不能仅停留在事务型处理层面,要真正实现法律管理和经营 管理的有机融合发酵,避免出现法律和业务两张皮现象,这是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将依法治国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也为依法治企开辟了广阔的天地,很多人说法律人翘首企盼的春天终于到来了。
其中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经历多年的发展也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高度重视并逐渐强化建设,过了不平凡道路。未来法律顾问制度对标国际一流、进行工作转变将会是两大趋势。
据统计,目前欧美企业每十亿美元的营业收入对应的内部法律顾问数为5-9人,法律顾问总量约占员工总数的7%以上。而目前一半以上的中央企业法律顾问占企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足1.5%。法律人才队伍是推进法制工作、落实新五年规划最重要的组织基础。因此,在落实新五年规划时,要抓紧对标,认真研究国际同行业的法律人员配备情况,结合企业实际,重视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法律顾问制度发挥作用,就要不断地完善这项制度,法律顾问的定位要逐步实现四个转变,才能符合企业发展需要。
十多年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2005-2014年,中央企业全系统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户数从90余家增加到2584家,法律顾问队伍从7000人发展到2万余人,一支高素质法律顾问队伍打造成功。
实现由救火队向防火墙的转变。事实证明,应对企业活动风险,治病不如防病,补救不如修正,预防早控为主,治病补救为辅,为此,要求企业法律顾问凭借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及时调整和完善经营管理过程中法律风险防范的机制,预见可能出现的风险,把即将出现的法律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从参加决策会议向参与决策会议转变。这里所说的参与决策,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进入企业决策层;二是在决策的全过程活动中有权亮明自己的主张和态度。过去在企业决策过程中,“参加决策”多是对法律顾问有意或无意商量、咨询或征求意见,从参加到参与,虽然仅一字之差,有质的改变,赋予了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权力。
由单一的法律事务管理向与企业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转变。法律管理不能仅停留在事务型处理层面,要真正实现法律管理和经营管理的有机融合发酵,避免出现法律和业务两张皮现象,这是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
由法律服务型向管理监督型转变,实现从中低端的服务向中高端的管理监督和价值创造的提升,法律管理步入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的轨道。(大胜法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