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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劳动纠纷律师:用人单位和劳动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2020年07月29日 | 发布者:陈嘉 | 点击:63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具体哪些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具体哪些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呢?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适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劳动者没有明显过错的,而用人单位由于业务调整或者其他各种原因准备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

2)裁员时,用人单位应尽量与员工以协商方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注意的问题:

1)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应当注意的操作:

1)协议尽可能约定是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单位考虑员工所作贡献,愿意适当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是单位提出协商解除,最好加上员工已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员工承诺不通过任何途径向单位主张任何权利等不存在重大误解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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