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劳动纠纷中,广州专业劳动律师团队常常代理广州公司碰到劳动者的索赔,劳动者的索赔往往是几大类,比如是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足额支付工资,其中争议比较大的就是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处理有很多种,我们碰到一种是有值班义务,然后值班时间很长,但主张超多加班费。那么值班是否就是加班呢?
广州劳动律师陈嘉认为:值班不是加班。理由有几个:首先,加班一般是需要完成工作任务,因此劳动强度一般比较大,工作目标比较固定,而值班一般是劳动强度不大,更多一种待命的状态。其次,加班一般是需要时间比较持续,而值班时间一般断续,比如以保安为例,值班时间不需要一直处于持续上班的时间,而可能有间隔地休息。
基于以上两点,值班与加班其实是有比较明显的区别,因此值班要主张加班工资,法院也会从严掌握。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意见就认为:
对于在岗时间较长、劳动强度不大、工作时间灵活或间断性、具有提成性工资性质的特殊行业岗位,人民法院应当充分考虑上述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当地劳动力价格水平,且尊重该行业和岗位工资支付的行规惯例,对于劳动者主张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工资,从严掌握。
看了这篇文章后,广州公司对值班和加班的有了全新的认识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