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红斌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03日 12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购买抵押二手房,房主不履约怎么办?
——阮X与张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0年,阮X以近2000万元购买张XX名下6套房屋(写字楼),并与张XX签订了《二手房买卖经济合同》,约定阮X在2020年10月16日向张XX支付第一笔购房款,其余房款分别在2020年10月30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递件之日、2021年1月29日支付。由于房屋存在抵押,故约定张XX应当在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涉房屋的的解除抵押,并向阮X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同时应当在2020年10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给阮X。
合同签订后,阮X按照约定支付了第一笔购房款,但张XX未依约在2020年10月30日前解除交易房屋的抵押登记,且未将房屋交付给阮X。阮X曾多次就此合同的履行与张XX协商,但张XX均以“公司战略调整”而推脱。张红斌律师受阮X委托后积极与张XX交涉、沟通,并协助委托人整理损失清单。在准备充分后,起诉至法院。
[案件结果]
本案进入诉讼程序后,在诉前调解人员的主持下,通过张红斌律师积极沟通,阮X与张XX达成调解,双方继续履行《二手房买卖经济合同》,张XX限期解除案涉房屋的抵押,并将房屋所有权转移至阮X名下;若张XX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义务,则双方解除《二手房买卖经济合同》,张XX向阮X退还已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300余万元。
[律师工作]
1、张红斌律师接受阮X委托后,与阮X进行会谈掌握了案情全貌,并代表阮X与张XX进行了三次现场交涉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固定了证据。
2、随后,张红斌律师受阮X委托向张XX发送了律师函,再次主张阮X权利,明确提出阮X的各项诉求。
3、在发送律师函无果后,张红斌律师根据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受阮X委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法院立案后,张红斌律师持续跟进案件动态,及时按照阮X需求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追加第三人等。因案涉标的较大,张红斌律师及时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书,将张XX名下不动产(即案涉房屋)予以查封。
5、法院先调立案后,张红斌律师在诉前调解中,积极督促调解员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帮助阮X实现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委托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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